即便已认识到需要应对中国的数据跨境监管,许多企业仍未能真正启动申请手续。「不清楚该走哪条路径」「材料准备推进不了」「负责人调动后脉络断层」——在此类状态下时间流逝的情况并不少见。
2026年1月,修订后的《网络安全法》施行,违规处罚最高可达1,000万元(约2亿日元)。仅「认识到需要应对」并不足够,手续未完成则合规风险依然存在。
三条申请路径与选择思路
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(PIPL)第38条规定,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时,须经以下三条路径之一。适用哪条路径,取决于转移的个人信息数量、种类与接收方等情况。
① 向网信办(CAC)申请安全评估
当转移的个人信息量超过一定阈值,或包含重要数据时需要。申请方需先完成自评报告,再经地方网信部门向国家网信办申请。审查可能历时数月,需预留从准备到完成的充足周期。
② 签订标准合同(SCCs)并备案
未达到安全评估门槛的转移,可与境外接收方签订国家规定格式的合同,并连同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报告向地方网信部门备案。该路径自2023年6月施行,较适合规模相对较小的转移。
③ 取得个人信息保护认证
通过认定机构的第三方认证即可获准转移。适合持续、大规模转移较多的企业,自2026年1月起进入实质性制度运行。
推进申请时的实务课题
适用路径难以判断
需准确把握转移个人信息的数量、种类与接收方条件后再判断路径,但许多企业尚未理清自身数据流。未完成盘点,就无法正确选路,也无法准备材料。
材料撰写需要专业知识
多数申请材料需以中文撰写。各路径均须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(PIIA),并基于实际处理情况做专业表述。常需与日本总部联动,仅靠内部往往难以闭环。
申请后仍需持续管理
手续完成并非终点。转移数据内容或数量变化时,可能需要重新申请或更新备案。还需管理标准合同有效期与认证更新周期,避免过期。
NRI 北京的支援
NRI 北京可从梳理贵司转移实态、选定申请路径,到撰写必要材料并完成向主管部门的申请/备案,提供一站式支持,并协助与日本总部的协调。
由熟悉中国数据跨境监管的专家对接,可从「该走哪条路径」的判断开始。「不知从何入手」的阶段亦可咨询。
